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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优抚医院召开医药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研讨会

作者:滨州市优抚医院 发布:2024-05-29

5月29日上午,滨州市优抚医院召开医药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研讨会,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院党总支书记李学军,副院长房崇村、延英芹,全体医师及药剂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修订)》《滨州市优抚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管理规定》,并围绕医药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展开了广泛讨论,针对医疗服务中药品管理、流程规范、依法行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将对现有的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环境和服务需求。

院党总支书记李学军强调,作为医务人员,要切实掌握和运用好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一要见微知著。增强敏锐性、洞察力,服务患者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二要知敬畏,守法纪。做名医首先要做“明”医,不仅要明白自己的专业领域,更要明白医务人员所遵守的法律法规。三要严谨、求实、好学。医生是容错率很低的职业,不允许试错,工作中要谨慎小心,防微杜渐,多方位学习。四要讲格局、有境界。要有大医风范,严格自律,守住规矩底线。五要严流程、细规则。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热情服务。

此次学习研讨会使我院医务工作者对医药领域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守法合规意识,规范了诊疗行为,为广大患者营造更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供稿: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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