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经滨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收治带病返乡的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收治男女社会精神疾病患者及部分神经科、内科患者。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开展部分专病治疗”。变更为“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服务。收治带病返乡的复退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和社会其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短期休养,开展复退军人精神障碍患者、孤老优抚对象及其他优抚对象巡诊,开展心理咨询和公益性心理咨询,承担全市吸毒成瘾认定并依法收治自愿戒毒人员”。开办资金由4587.5万元变更为9906万元。
特此公告
滨州市优抚医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