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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有心理疾病

作者:转载 发布:2019-12-25

自己是不是患了心理病,可以从以下6方面加以判断
      1、是否有人际交往的障碍?比如,是否对于人际交往感到恐惧?人前是否感到自卑?社交场合是否手足无措、脸红心跳?
      2、情绪是否恶劣?比如经常悲观、抑郁,焦虑、烦躁,或者易怒、喜欢攻击?
      3、是否有查不清楚原因的躯体痛苦?比如,长期慢性疼痛、植物神经紊乱、体力下降、长期失眠等。
      4、工作、学习和注意能力明显下降等。
      5、是否有反常的、自己控制不了的行为?比如,反复洗手、关门、做鬼脸等。
     6、是否极度讨厌自己和厌恶别人等。
     上述六方面的表现,每一个健康人都会或多或少地表现一些,只有达到一定强度和一定时间的,才算得上是心理障碍。所谓一定强度,是指这些症状比较严重地影响了一个人的快乐和工作能力;所谓的时间,是指这些症状持续的时间,要在3至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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